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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業權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撤銷依漁業法第九條、第十條及第二十九條所為之限制或停止處分之登記時,應於漁業權項欄,記載撤銷原因年月日及文號;並將被撤銷部分以朱線塗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