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林產物放行查驗之木材材種規格區分基準,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木業」類別項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