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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要保人投保本保險之農地符合有關法令規定者,本會得補助保險費之二分之一,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未滿一公頃,按比例計算。
同一筆農地同時投保本保險及其他經本會公告補助保險費之香蕉保險,本會補助保險費合計金額上限,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