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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機農業促進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農產品經營者依委託人或定作人之指示,生產、加工、分裝、流通有機農產品或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應具備本法驗證合格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