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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驗證機構得就增加認證範圍、辦理驗證業務之地區、國家,向認證機構申請增列評鑑。
認證機構對於前項之申請,經依增列評鑑程序審查合格者,應換發認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