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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驗證機構對通過驗證產品之農產品經營業者應定期或不定期實施追蹤查驗。
前項追蹤查驗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時得增加追蹤查驗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