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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民團體共同運銷輔導獎勵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農民團體,對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九條第二項之互助金,得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