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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糧商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糧商及其分支機構發現登記事項有遺漏或錯誤時,得檢具有關證明文件申請更正。遺漏或錯誤係由當地分署造成且有案可稽者,由當地分署逕為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