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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申請休閒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其許可使用細目及條件應符合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