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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農業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綜合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農田水利政策、方針與措施之規劃、研擬及協調。
二、農田水利施政計畫、中長程、年度計畫、科技計畫之訂定、規劃協調及專案計畫之管考。
三、農田水利刊物之出版、輔導與國際事務之研究、交流及協調。
四、農田水利相關財團法人業務之輔導及考核。
五、農田水利事業灌溉管理組織人事政策、人員甄試與人才組訓之研擬及規劃。
六、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之存儲運用等財務管理、非事業用土地資產使用、收益、處分制度之研擬、執行與資產投資計畫之運用開發評估及推動。
七、農田水利相關法規訂修及解釋之研擬。
八、農田水利相關訴願、訴訟、國家賠償案件之諮詢及處理。
九、其他有關綜合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