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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農業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運銷加工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市場管理科:
(一)農產品運銷與市場交易有關法規、政策之研擬、修正、督導及釋示。
(二)果菜、花卉等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立規劃案之審議、輔導及監督。
(三)果菜、花卉等農產品批發市場興建與相關設施改善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四)果菜、花卉等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管理與交易制度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五)果菜、花卉批發市場交易資訊蒐集、貨源調配與穩定措施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六)市場交易相關科技試驗研發與改進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七)消費者保護及服務彙辦業務。
(八)其他有關果菜、花卉市場經營管理事項。
二、行銷輔導科:
(一)農作物產品標準化、規格化、條碼化作業與品牌建立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二)農作物產品共同運銷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三)農作物產品多元化運銷通路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四)農作物產品物流、倉儲、配送作業制度與設施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五)農作物產品國內宣傳、推廣與促銷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六)農作物產品行銷訓練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七)農作物產品行銷之研究策劃、輔導及監督。
(八)其他有關農作物產品行銷企劃、推廣及管理事項。
三、農產加工科:
(一)國產農作物產品加工事業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二)加工型農作物產業發展方案、計畫之擬訂、執行及督導。
(三)農作物產品加工廠、加工設施與技術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四)農村釀酒事業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五)國產農作物加工產品品質驗證與品牌建立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六)國產農作物產品加工品行銷通路拓展與宣傳、廣告、促銷等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七)農作物產品加工技術研究發展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八)其他有關農作物產品加工輔導及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