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農業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法規委員會議得視業務需要,不定期舉行,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以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未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