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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戒菸服務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指定機構應依戒菸補助計畫,與中央主管機關簽訂契約。
前項契約之內容,應包括補助基準、申報程序、契約之中止或終止、申報費用之核扣與追扣、違約之處罰及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