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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中央健康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政府機關因業務需要,函經保險人同意者,得減免資料處理費及研究人員實地操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