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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未申報或申報資料經確認影響藥價調整正確性或完整性之品項,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自該次藥價調整生效日,回溯扣減其一年之藥費。
二、依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