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保險人於辦理本辦法業務時,應將下列事項對外公開︰
一、利益揭露聲明書。
二、會議議程及併附之醫療科技評估報告。
三、會議內容實錄。
前項第二款事項應於開會七日前對外公開,並送交本會議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