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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受委託專業機構、團體或保險人於委託期間內,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得展延履約期限;不能履約者,得免除契約責任,保險人並得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