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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達成全民健康保險全民納保之目標,並保障經濟困難無力繳納保險費被
保險人及其眷屬之醫療權利,特依全民健康保險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八
十七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設置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同條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