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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健康照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八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
一日施行;一百零四年三月十九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