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所定危險性行為之範圍如下:
一、與非固定單一性伴侶進行之性行為。
二、未經隔絕性器官黏膜或體液而直接接觸之性行為。但有其他安全防護
之措施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