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定檢驗實驗室開發檢測認證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辦理第二條國外實驗室認證之實地查核人員及專家臨場費,應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相關規定,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向申請查核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