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中醫藥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中藥批發零售業者蒐集個人資料時,應符合前條第一項所定之類別及範圍。
中藥批發零售業者於傳輸個人資料時,應採取必要保護措施,避免洩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