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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醫療器材管理事項委託及受託機構認證作業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受託機構:指受主管機關委託辦理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事項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
二、認證:指主管機關對法人或團體,確認其有能力執行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事項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