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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聘僱技術人員之輸入醫療器材販賣業者,包括醫療器材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及其授權輸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