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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之蟲害防治,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廠房設施之設計、建造及維護,得有效防止昆蟲、鳥類、鼠類及其他對產品有害生物之進入。
二、訂定蟲害防治計畫。
三、廠房設施外部設有管制措施,避免有害產品之生物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