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罕見疾病人體試驗之研究,應依醫療法、藥事法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為之;其所需經費,應於施行前檢具計畫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