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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藥害救濟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主管機關給付藥害救濟後,發現有依法應負藥害賠償責任者,得於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