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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申訴案件之提出,應於事實發生之次日起一年內為之。
主管機關受理申訴案件,應自受理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