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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第三條第五項及前條第二項附表地理位置所定區域,劃分如下:
一、北區: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金門縣、連江縣。
二、中區: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三、南區: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四、東區:花蓮縣、臺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