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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人體研究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研究於二個以上研究機構實施時,得由各研究機構共同約定之審查會,負審查、監督及查核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