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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牙體技術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口腔健康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8 條
牙體技術所受廢止開業執照處分,仍繼續開業者,廢止其負責牙體技術師、負責牙體技術生之牙體技術師或牙體技術生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