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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補償金請求權,不得讓與、繼承、扣押或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