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對因隔離治療政策導致社會排除,身心遭受痛苦之漢生病病患,給與撫慰及補償,並保障其醫療及安養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