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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血液製劑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捐血機構採集血液應對捐血者實施健康篩檢。
捐血者健康要件之標準及前項健康篩檢之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