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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血液製劑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年度血液製劑預估需求計畫,並公告之。
前項年度預估需求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血液製劑之種類。
二、年度所需製造與輸入血液製劑之種類及目標量。
三、血液製劑製造之目標量所需血液原料量。
四、血液製劑之替代性醫藥品量。
五、其他有關血液原料有效利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