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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移植器官之緊急運送,由器官移植醫院填具移植器官緊急運送申請表,格式如附表六,傳真向內政部消防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申請,並副知當地衛生局。
申請移植器官緊急運送,以在夜間無民航機飛行時或臨時須緊急運送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