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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醫療服務業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促進醫療服務業發展,健全醫療系,提升醫療服務品質,特依據促進醫
療服務業發展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設置醫療服務
業開發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同條第三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
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