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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促進醫療服務業發展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為強化醫療技術引進與醫療機構間之技術移轉,應由政府捐助成立技術輔
導單位,以配合提供醫療技術輔導。
前項醫療技術暨移轉輔導辦法,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