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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書面同意之方式,得以填具器官捐贈卡,或依電子簽章法規定,以電子文件為之。
前項器官捐贈卡,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訂定其格式,並得印製提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