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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會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但有關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之規定,自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