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樂生療養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生活輔導室掌理漢生病院民照護事項如下:
一、院民食、衣、住、行日常生活照護。
二、院民心靈輔導事項。
三、院民居家環境維修與整理。
四、院民育樂生活規畫與辦理。
五、院民突發及亡故事件處理。
六、安排及引導外賓參觀及慰問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