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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玉里醫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一般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家庭醫學科、腸胃科、牙科等一般醫學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診療相
關事項。
二、復健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診療相關事項。
三、臨床營養業務及門診醫療諮詢服務相關事項。
四、各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放射線檢查及治療相關事項。
五、科內各醫學專科衛生教育及研究相關事項。
六、其他有關一般醫學科病人診療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