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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成人及中老年保健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新陳代謝科) :
(一) 關於新陳代謝系統之保健、疾病防治之規劃、推動與評價。
(二) 關於推動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路工作。
(三) 辦理擴大推動糖尿病人保健推廣機構工作事項。
(四) 關於加強辦理糖尿病個案發現、管理及服務品質工作事項。
(五) 編印新陳代謝系統保健及疾病防治教材及加強糖尿病護照之使用宣
導事項。
(六) 辦理新陳代謝系統保健及疾病防治研究發展事項。
二、第二科 (心血管科) :
(一) 關於心臟血管保健、疾病防治宣導之策劃、推行與評鑑事項。
(二) 關於心臟血管疾病暨危險因子之盛行率調查及篩檢服務之規劃與推
動事項。
(三) 關於全民健保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就醫率分
析事項。
(四) 關於籌設中風防治中心事項。
(五) 關於配合健康促進政策之臨時交辦事項。
(六) 關於成人及中老年疾病之相關研究與調查工作事項。
(七) 關於成人及中老年保健網站之設置規劃與維護事項。
三、第三科 (其他成人及中老年保健科) :
(一) 關於血壓、血糖、血脂異常個案之轉介就醫及追蹤管理工作事項。
(二) 關於更年期婦女保健及腎臟疾病防治宣導工作事項。
(三) 關於縣市衛生局有關血壓、血脂及糖尿病之輔導及考核事項。
(四) 關於成人及中老年保健諮詢委員會議之召開事項。
(五) 關於氣喘及其他中老年防治與保健宣導事項。
(六) 關於氣喘及其他中老年保健研究調查事項。
(七) 關於基層護理人員中老年保健照護訓練事項。
(八) 關於本組預算編列及經費控制事項。
(九) 關於本組財產管理公文收發圖書請購事項。
(十)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