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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業務電腦化之整體規劃、協調及推動事項。
二、資訊系統之分析、設計、撰寫、測試、維護及操作手冊之研訂事項。
三、應用系統委外規劃設計之監控與管理。
四、本局與其他單位電腦資訊交流互通之規劃、辦理及管理事項。
五、協助辦理資訊教育訓練相關事項。
六、本局電腦資料庫之建置、運用、管理及維護事項。
七、本局電腦設備採購之辦理、審核事項。
八、本局電腦軟、硬體設備之建置、操作、維護及安全事項。
九、網路之建置、操作、維護及管理事項。
十、電腦軟體需求之審查及管理事項。
十一、資訊作業之支援及諮詢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