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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健康保險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分局人事室之職掌如下:
一、有關分局職務說明書、綜合性人事規章事項。
二、有關分局考試、分發、任免、遷調事項。
三、有關分局人員升遷考評之事項。
四、有關分局人事業務工作計畫與報告及制定工作標準事項。
五、有關分局人事人員管理、綜合性人事規章及研究發展事項。
六、有關分局工作簡化事項。
七、有關分局職員訓練、進修、考察及出國事項。
八、有關分局職員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
九、有關分局職員差勤管理事項。
十、有關分局糾舉、彈劾、懲戒、控告、停 (復) 職案件。
十一、有關分局交接及宣誓事項。
十二、有關分局集會之籌劃事項。
十三、有關分局職員待遇及福利事項。
十四、有關分局職員退休、撫卹、資遣事項。
十五、有關分局職員保險、福利互助、文康活動事項。
十六、有關分局職員服務證明申請事項。
十七、有關分局人事資料管理及統計分析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