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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本局因業務需要,報經行政院衛生署同意,得設各種委員會;所需工作人
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調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