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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玉里醫院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院為加強對精神病患復健治療,得設祥和、萬寧、溪口復健園區,各園
區置主任一人,由院長、醫療副院長或主治醫師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