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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科技發展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院董事、董事長及諮詢委員均為無給職。
本院之組織編制及專任人員之任免、薪給、福利、退休、撫卹等,其辦法由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