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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處置主任秘書、組長、室主任、研究員、分析師、秘書、專員、副研究
員、設計師、科員、助理研究員、辦事員及雇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