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指導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行政院衛生署 (以下簡稱本署) 為推動建立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工作,依
本署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設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指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
本會) 。